商户
该商户表示不理解,她认为自己并未影响他人,此前也无人告知不允许张贴,她认为城管人员执法没有温度。
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当日下午,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回应记者称,根据相关规定,不允许在玻璃门窗、墙壁等擅自张贴张挂宣传品,若店内有柱子,离门窗较远的位置可以张贴,紧贴门窗则不允许,商户可以选择在小区附近的公益广告栏张贴。处罚金额从200元至1000元不等,具体根据广告类别确定。若商户对处罚有异议,可在三日内申请申辩。
情况通报
2024年9月18日,有网民发帖称“在店门口张贴招聘信息,被相关部门要 求接受处罚”。关注到相关信息后,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度重 视,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执法对象 产生误解,造成不良影响。当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当面向其详细阐释说明了 相关规定,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下一步,我局将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柔性执法,重管理 更强服务,与广大市民朋友一道,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同时,也欢 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