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财神”电诈集团,张某回国后被捕,因主动交代问题,被从宽处罚
7月26日,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举行“依法惩治跨境电诈犯罪 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
会上发布了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共10件,其中《张某诈骗案》入选。
【案情介绍】2021年2月,张某在柬埔寨务工期间,经人介绍至西哈努克市某“工业园区”加入“财神”电诈集团,任业务员。该犯罪集团以境内女性群体为目标,通过朋友圈及微信群虚构成功男士形象,诱导被害人在集团控制的“金天利”虚假投资平台充值,骗取被害人钱款。
张某加入该犯罪集团后,负责维护用于诈骗的微信号,并与被害人进行前期情感交流,待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交由其他同伙进一步实施诈骗。经查,该诈骗集团共有成员近200人,共骗取中国境内100余名被害人钱款约人民币1亿元。
2021年10月,张某退出该诈骗集团,继续留在园区从事其他工作。2022年6月,张某回国后,公安机关根据前期掌握的犯罪线索将张某抓获。
2022年9月14日,闵行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认定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张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加大案件查办和边境防控力度,发挥认罪认罚从宽的示范效应,督促已到案的行为人主动提供涉犯罪集团线索材料。
先后成功劝返多名在逃“财神”集团成员主动投案,抓获该诈骗集团成员70余人,其中包括三名集团首要分子,有力打击了跨国电信网络诈骗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