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律师易胜华在网上公开一起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案的案件材料,该材料由山西太原市公安局今年5月23日作出,显示将此案移送至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材料称,2015年1月到2023年7月,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涉嫌通过从四川、广西、山东等地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并在购买和生产过程中对非法获取的尸体、尸骨进行处理后,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产品。经审计,2015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合计达到3.8亿元。警方在侦办该案中,查封涉案公司人体骨骼原材料、半成品18余吨,成品34077个。根据材料,该案涉及非法盗窃、倒卖尸体数千具。(8月8日《齐鲁晚报》)
“盗窃倒卖数千具尸体制作植入材料”事件令人震惊和震怒,如此恶劣的事情不仅发生,而且持续时间居然长达八年多,被盗卖尸体数量居然多达数千具,涉案金额居然高达3.8亿元,涉事人员实在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涉案的山西奥瑞公司为了获得“原材料”,用于制作“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从而获取高额利润,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首先是以承包、入股、派人入驻等方式,控制了4家殡仪馆的火化场,并指使其安排在火化场的人员盗窃尸体,对尸体粗暴肢解。4家火化场共向该公司提供4000余具人体骨骼。
火化场工作人员岂能严重违背死者及其家属的意愿,擅自改变遗体处置方式,不仅将遗体盗走,而且为了牟利将其卖给他人,用于制作其他“材料”?
更加可恶的是,涉案公司及火化场工作人员勾结,不仅在火化场盗窃尸体,而且对尸体进行粗暴肢解。如此恶意盗窃、毁坏尸体,无疑是对死者及其家属的极大侮辱,无疑是对公序良俗的肆意践踏,无疑是对法律尊严的严重挑衅,是可忍孰不可忍?
涉案公司的另一个重要“原材料”来源是医学院等医疗教学、研究机构。山西奥瑞公司通过买卖,从这些机构得到了它想要的“原材料”。
有的人在临死前,为了人类的医学进步,选择在死后将遗体捐献给这些机构,体现了一个高尚的奉献精神。试想一下,倘若他们的家属知道出现这种情况,该是如何的震惊和愤怒?
在这起惊天大案中,从盗卖尸体到制作和销售“材料”,涉及人员之多,企业之多,单位之多,作案时间之久,涉案金额之大,完全超出了常人的想象。涉案人员必须因为自己的非法行径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可以一路畅行,足见涉事单位、部门的监管责任已经全面失守。有关责任人“尸位素餐”,让犯罪分子能够轻易得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帮凶”,同样应该被严肃追责。(文/直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