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9日下午5点,方舟子在北京的住所附近被两名不明人士用麻醉剂和铁锤袭击,受轻伤。当时,方舟子在一个茶馆接受辽宁电视台《王刚讲故事》采访,在结束后走出茶馆时被迎面喷射麻醉剂;袭击者同时试图使用铁锤击打其头部,但方及时躲开。方舟子在试图逃开时被铁锤击中腰部。
9月21日下午,北京警方宣布破获该案。经初步审查,该案系因肖传国认为方是民、方玄昌通过媒体、网络对其学术“打假”,从而导致其未能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为报复二人,遂指使人袭击了方舟子。10月10日,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肖传国“接受被告人戴建湘找人殴打方是民和方玄昌的建议”,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5个半月。对此,方舟子质疑北京司法机关判决过轻,有放纵之嫌。肖传国方认为判罚过重,并提出上诉。11月2日,北京中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2011年4月,肖出狱后,旋即召开新闻招待会,为肖氏手术正名,并在接受《新快报》采访时表示,自己并未雇凶伤人,只是未能阻止亲戚“教训”方舟子,并认为“寻衅滋事”的罪名有误,已提出申诉。肖认为自己受到了媒体不公正的待遇,并于2012年4月起诉央视和北京市公安局,要求其致歉并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