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张芝于7月17日在平潭龙王头海洋公园参加了一项摩托艇出海项目。
她支付了240元后,由一名安全员从后方抱着她一起乘坐摩托艇。在体验过程中,张芝声称该安全员多次把手放在她的胸部。
当张芝提醒安全员把手拿开时,安全员短暂地将手移到腰部,但在摩托艇加速时又把手放回了张芝的胸部。
整个体验大约持续了10分钟,其间安全员的手在张芝胸部停留了约两三分钟。
事后,安全员向张芝索要联系方式被拒。张芝在查看游玩视频时感到非常不适,遂向龙王头游客服务中心投诉。
安全员最终向张芝道歉并退还了费用。尽管安全员道歉,张芝仍对此事感到不安。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性骚扰!竟然还有人敢这样明目张胆地侵犯女性,还找借口说是‘意外’?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不贷!”
也有网友认为,“摩托艇马力大就能成为性骚扰的理由了吗?这完全是无稽之谈!公司应该彻底调查这件事,并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那么,安全员的行为是否构成性骚扰呢?
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性骚扰通常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任何未经同意的身体接触或带有性暗示的语言、动作都可以被认为是性骚扰。
本案例中,安全员在未得到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多次把手放在张芝的胸部,可以被视为性骚扰行为。
如果张芝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她可以通过提供证词和其他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