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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近19年金额超9300万,造成68人损失2485万,这名国有大行员工获刑十二年


财联社6月26日讯(记者 邹俊涛)国有大行员工涉及非法集资,被监管终身禁业。


6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时任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辖属支行业务员古力巴哈尔·米吉提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监管局”)处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处罚案由显示,该员工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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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上述罚单背后其实并不简单,实际涉及一宗集资诈骗案件。相关文书显示,古力巴哈尔·米吉提曾因非法集资9368.3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目前正在服刑。


非法集资19年金额9368.3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相关文书显,古力巴哈尔·米吉提,时任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友好北路支行柜员,住乌鲁木齐市。2019年1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0日被逮捕。


经一审法院查明,2000年3月至2019年1月初,古力巴哈尔·米吉提以投资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医疗器械高额返利为诱饵,对外公开宣传,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9368.33万元,用于还债、支付利息、投资理财及生活消费,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造成赵婷、帕提古丽·阿布都拉、毛丽达·赛来、娜迪拉·海比夫等68人实际损失2485.74万元。


2020年12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古力巴哈尔·米吉提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作出(2020)新01刑初16号刑事判决。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古力巴哈尔·米吉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未退缴部分赃款继续予以追缴,发还各受害人。


不过,古力巴哈尔·米吉提不服,提出上诉。古力巴哈尔·米吉提上诉及辩护人提出,对一审判决的定罪量刑无异议,但一审判决未追缴部分集资参与人的盈利部分,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改判。


2021年1月 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经审理查明:上诉人古力巴哈尔·米吉提虚假宣传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医疗器械能产生高额收益,诈骗赵婷等68人,并造成集资参与人2485.74万元损失的事实清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古力巴哈尔·米吉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古力巴哈尔·米吉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


关于一审判决未追缴部分集资参与人的盈利部分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一审判决在认定古力巴哈尔·米吉提集资诈骗数额时已将集资参与人盈利部分扣除,对该数额是否追缴并不影响本案的量刑,如查明部分集资参与人的盈利部分确系古力巴哈尔·米吉提以吸收的资金支付的利息、分红等费用,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2年5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关于古力巴哈尔·米吉提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显示,古力巴哈尔·米吉提现在服刑中。


建行在新疆多名员工因违法审慎经营规则被罚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除了上述这宗旧案涉及到的建行员工被罚终身禁业,中国建设银行在新疆地区其他支行及多名员工同样因违法审慎经营规则被罚。


6月2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披露,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西路支行(原西北路支行)因“内控制度执行存在漏洞、员工管理不到位”,被新疆监管局罚款30万元。


时任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西路支行(原西北路支行)负责人莫文林,因对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西路支行(原西北路支行)内控制度执行存在漏洞、员工管理不到位的事项负有责任,被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财联社记者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新疆监管局年内已对中国建设银行至少已开出9张罚单,处罚依据几乎全部涉及违反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其中被罚终身禁业2人。


今年3月6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披露,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营业室业务员阿尔孜古丽·买买提,因“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事项负有直接责任”,被新疆监管局处罚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1楼 2024-07-23 07:26: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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