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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绥宁市监局对“拍黄瓜”不立案,为何被网友赞了?


近日,湖南邵阳绥宁县的曾哥烧烤店被投诉“违规出售拍黄瓜”,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该店存在违法销售自制凉菜的行为,已责令整改,经营者积极配合,未造成危害后果,决定对该投诉举报事项不予立案。(据8月15日环球时报报道)



图源:人民日报


网友为此评论称,“小摊小贩经商不易,轻微违规,理应温情执法”“感谢市场监管部门的良知处理,小个体户不容易”“这是人性化执法”。


本来,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认定“该店存在违法销售自制凉菜的行为”,却对该投诉举报事项不予立案,为何网友反而点赞?主要原因是一些职业打假人借机牟利,激起了众怒。他们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借投诉举报来要挟商家私了,以从中获益;另一种,则是在市监部门对商家处罚后,他们会从中拿到相应的奖励。


毋庸讳言,某些职业打假人的行为,确实在某种程度上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破坏和干扰了营商环境。


据媒体报道,上海2023年职业索赔投诉量高达24.6万件,近8000人年投诉量超过10件。还有人在一年内,以“无证拍黄瓜”为由向1372家餐饮店提出高额索赔。


由此不难推测,这要消耗多少行政资源,又会让多少商家卷入纠纷当中?据了解,近年来,职业索赔案件的数量呈现出持续上升以及团伙化、链条化的趋势。可以说,职业打假人的行为,确实需要予以规范。


绥宁县市监局对此不立案,也就不存在给举报人奖励的事,相应的职业打假人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事实上,当地不立案是有法可依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也明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说起来是行政执法部门在给餐饮企业撑腰,因此被网友点赞,说到底,本质还是在依法办事。就是说,如果行政执法部门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来,就能减少职业打假人钻空子的空间。当职业打假人发现举报“拍黄瓜”没有油水可捞时,自然就会减少这种功利性的举报行为。


当前,国家有关部门也在降低办证门槛,简化经营许可方便餐饮企业正常经营。5月10日,《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明确今后上海售卖“拍黄瓜”等简单小冷菜,不再需要设置专间,给守法经营的小本买卖店家以政策支撑保护。


不过,在此也要强调,出售“拍黄瓜”等凉菜需要额外办理行政许可,根本原因在冷食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容易滋生微生物,所以对加工过程控制要求很严格。另外,市监部门对“拍黄瓜”不立案是有前提的,如果说存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情形,或者屡教不改,同样很难避免法律法规的处理。


这就提醒经营者应该多学相关法律法规,要么办理相关资质,要么就不要出售相关菜品。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督促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同时,如果经营者因此被职业打假人盯上,不要慌张,不要私了,可以寻求正规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相信有关部门会秉公办事。

1楼 2024-08-22 02:1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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