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中央房住不炒定位。
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2019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释放出我国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的明确信号,“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会议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我国房地产贷款增加3.21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33.2%。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方面,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例近23%。5月末,房地产信托余额3.15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665.97亿元,同比增长15%。
2020年12月21日,时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说,2021年要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要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做好公租房保障,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机制。王蒙徽强调,明年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2021年7月29日,时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履行城市主体责任,针对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调控和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