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息,Telegram创始人在法国机场被拘留
按法国警方说法:国家反欺诈办公室下达命令将帕维尔·杜罗夫拘留,他将于本周六晚上被送交调查法官( investigating judge ),并因涉嫌恐怖主义、毒品、共谋、欺诈、洗钱、收受赃物、儿童色情等多项罪名被起诉。
这里涉及一个问题,电报的创始人为什么会被法国起诉,电报的用户行为,电报平台有什么责任。
这里首先谈到避风港原则,美国1998年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时,考虑到网络服务商无法对用户创建的信息进行全面准确及时的审查,提出了“通知-移除”的规则,平台只要能够证明其在收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对侵权内容进行了删除,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避风港原则最开始时是针对版权保护领域,后面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发展,用户发布内容更多,各种侵权案例也参考这个原则。
有了避风港原则,是帮助网络平台免除法律责任,相应的也有确定网络平台法律责任的红旗原则。红旗原则是指违法信息想红旗一样明显的时候,网络服务商不可能不知道,或者以不知道来推脱责任,认定网络服务商知道并纵然了违法行为,网络服务商需要承担响应的法律责任。
参考上面两个原则,电报有违法内容的时候,法国警方通知电报平台后,电报如果进行移除的操作,那么电报就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电报不进行移除,对这些内容进行纵然,那么就有相关的法律责任了。
短期来讲肯定会影响电报的日常运营,这里不确定电报公司的管理流程,是否可以在创始人被捕入狱的情况下正常运营。币安是在有准备的情况下创始人cz入狱,平台和公司运营不会有任何影响,当年徐明星被抓,因为徐明星掌握冷钱包,导致ok无法提现,Multichain 创始人被抓,直接所有验证节点被控制。
电报创始人是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被抓,电报和公司的运营肯定会有一些影响,但是具体影响就要看电报创始人在公司日常经营的中的权限情况,短期电报运营应该没有问题。
法国警方既然进行了逮捕,肯定也是有充分的证据,同时我们大家也知道电报因为其隐私性被很多非法行业所利用,电报之前一直对相关的司法协助不是太配合。
法国警方目前的说法是下令拘留,送交调查法官( investigating judge )并起诉。
在法国刑法中,刑事诉讼中的调查阶段(指示)是调查法官(juge d’instruction)收集有关犯罪的证据并决定是否将被指控的人提交审判法院的程序。
2000 年,法国只有约 7% 的刑事调查由调查法官指导。到了 2010 年,这一数字进一步下降到 4%,其余调查均由警方监督。2002 年,法国有 562 名调查法官,同时有大约 60,000 起调查正在进行,因此案件数量巨大,很难对每个案件进行单独关注。但调查法官“被视为重要的独立仲裁者,负责审查最敏感和最严重的指控。
预审法官在法国刑事诉讼制度中一直扮演着“超级警察”角色,具有调查重罪和部分轻罪的职能和审前羁押的决定权,并且可以直接向被追诉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法国《无罪推定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被害人被拘留伊始,律师就能介入刑事诉讼,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当被害人被拘留超过20个小时后,律师可以再次介入;如果有法律规定的延长拘留之情形,律师仍然能在被害人被拘留后的第36个小时介入”。并且,律师可以在预审法官勘验和询问第三人时要求在场,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法国刑事预审制度中,检察官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认为有必要启动预审程序,就要向预审法官提出启动申请。根据法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检察官提起公诉后必须将公诉书发给预审法官,由预审法官进行初步审查。如果预审法官认为应当启动预审程序,那么预审法官可以启动第一级预审程序。在第一级预审程序完成后,对于证据确凿的案件,预审法官可以将案件移交给上诉法院进行审查。如果上诉法院的检察长认为有必要进入第二级预审,那么便由他负责提请上诉法院的刑事审查庭,使案件进入第二级预审。
这个说明这个案子已经由检察官查办后,觉得这个案子比较大,需要申请预审,预审法官也认同需要启动预审程序。
根据1810年《法国刑法典》的规定,“犯罪”可以分为三种:一是违警罪,即可以被处以2万法郎以下罚金的犯罪;二是轻罪,即可以被处以五年以下监禁及高额罚金的犯罪;三是重罪,即可以被处以15年、20年或30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
电报创始人肯定不是第一种,既然启动了预审程序,是第三种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电报创始人的律师无法很好的用避风港原则进行辩护,可能就要杜罗夫可能就要面临比较长的实刑了。
届时对电报平台的经营会有重大影响,调整运营策略,更多的和司法机构合作,必然会大量的减少用户。如果创始人获得比较长的刑期,电报甚至也可能会关闭。对于 ton 代币也有重大影响,电报的平台运营策略影响用户数量,如果电报关闭了,ton 代币意义就不大了。